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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材制品燃烧热值试验仪热容量的测定

2018-07-18 北京卓锐科技 10069

建材制品燃烧热值试验仪热容量的测定

热容量是决定发热量准确度的关键。在发热量测定实验中,即使平行实验吻合,也并不一定表示结果正确。发热量测定的历年统检结果表明,往往由于测不准热容量,而给发热量的实验结果带来系统偏差,所以,做好热容量的标定工作是保证发热量测定结果准确的基础。    

在热容量标定中,作为基准热值物质的苯甲酸又成了热容量标定中的关键。苯甲酸的热值不准确必然导致得出错误的热容量。所以作为标定基准的苯甲酸,必须是经国家计量机关正确标定出热值的,纯度高的苯甲酸。

热容量标定值的有效期为3个月,超过期限应重测。如果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立即重新测定热容量,测定发热量的温度和测定热容量的温度相差超过五度,更换测量内筒的温度计或改变贝克曼温度计的基点温度,更换热量计的较重要部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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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材制品燃烧热值测试装置产品型号:RZ-2

1 适用范围 

在恒定热容量的氧弹中,测定材料的燃烧热值。

2 对应标准 

GB/T14402 ;ISO 17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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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主要技术指标 

3.1 量热弹容量:(300±50)mL。 

3.2 量热弹耐压21Mpa。

3.3 坩埚:Φ25mm,高度(14-19)mm,壁厚1mm。 

3.4 计时器:精度为0.5s。 

3.6 温度分辨率为0.0001K。 

3.7 计量标准物质:苯甲酸。 

3.8 试验过程自动熄火。 

特点:计算机控制。

北京鑫生卓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www.bjkji.com